地平线快报2025年08月25日 14:10消息,出租银行卡可能涉嫌帮信罪,谨防法律风险。
上海闵行区一名学生高某在寻找兼职工作时,看到一则信息:通过出租自己的银行卡,帮助进行资金的转入和转出,就可以获得一定的报酬。
即便后来得知这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资金流转和洗钱的渠道,高某仍然被金钱所诱惑,主动参与其中,并且拉拢未成年人顾某和师某等人加入。 从社会角度来看,这种行为不仅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,也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。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,不仅是对其权益的侵害,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战。此类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,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,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,防止他们被不法分子利用。
师某、顾某意识到,只需要把银行卡租给别人用一下,就能得到高额的报酬,对方很有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。然而,两人心存侥幸,认为“不知情就不犯法”。
此后两个月,高某负责与“上家”进行沟通联络,同时在作案现场进行指挥,并负责支付相关好处费。顾某和师某则按照指示开立出租银行卡,最终导致诈骗资金流入超过50万元。 从案件来看,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,每个环节都扮演着重要角色。高某作为组织者和协调者,起到了关键作用;而顾某、师某提供银行卡的行为,则为诈骗资金的流转提供了便利。这反映出当前诈骗犯罪手段日益隐蔽,且分工明确,给打击工作带来一定难度。必须加强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的监管,同时提升公众对诈骗手段的识别能力,从源头上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。
根据刑法规定,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(简称“帮信罪”)的一个前提是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”,那么,“上线”高某并没有明确说这卡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,顾某、师某是否属于“明知”,能否构成帮信罪?
为何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涉案人员呈现年轻化趋势?司法机关又应如何进行打击和治理?
说案例、本期“说法”聚焦那些误入帮信罪陷阱的年轻人。(金歆)在当前网络环境日益复杂的背景下,不少年轻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或被利益诱惑,无意中触碰了法律红线。他们可能只是提供了一些看似无害的账户信息,或是帮助他人进行资金流转,却不知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这类案件近年来数量不断上升,反映出部分群体对法律风险的认知不足。加强普法教育、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养,已成为亟需重视的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