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平线快报2025年09月09日 09:50消息,70岁老太被美发店诱导充值3万元,法院判决店家退款。
一位70岁的老人在美发店被诱导充值了3万元,江苏昆山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重大误解,判决商家应当退还全部款项。这一事件反映出部分商家在面对老年消费者时,存在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诱导消费的行为,值得引起社会关注。对于老年人群体而言,加强金融和消费知识的普及尤为重要,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。
原本只是想体验美发店的免费服务,却在不知不觉中被引导充值了3万多元,稀里糊涂地成为了“合伙人”。等意识到问题时,钱已经无法追回,这该怎么办?
前不久,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及老年顾客被诱导“投资入伙”美发店的合同纠纷案件,最终判决撤销相关合作协议,并要求商家退还“投资款”,有效保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 此类事件反映出部分商家利用老年人信息获取能力较弱、风险意识不足的特点,通过夸大宣传或虚假承诺诱导其进行投资,损害了老年群体的经济利益。法院的公正裁决不仅为受害者挽回了损失,也对类似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。在老龄化社会日益加剧的背景下,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老年消费市场的监管,提升老年人的防骗意识,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《法治日报》记者近日前往昆山法院,深入了解该案的相关情况。
去年6月,听说家附近的某美发店正在搞活动,会员及家属可以免费参与拍照、抽奖等,70岁的李奶奶带着小孙子一起来到店里,工作人员热情招待,为其整理头发、化妆拍照。在等待洗照片的间隙,工作人员将李奶奶带到店内二楼,称领照片需先充值,充值后才可以抽奖,充值款项可以在店内消费。
“他们几个人围着我,开始和我诉苦,说他们生活不容易,充值的话可以让他们提成多些,日子过得更好些。”李奶奶向《法治日报》记者回忆说,她当时动了恻隐之心,而且觉得自己已经接受了相应服务,不好意思拒绝,所以先充值了8000元。
随后,工作人员拿出一份纸质合同,介绍说这是充值的款项凭据,每名会员都要签字。谁知道李奶奶签完字后,工作人员立马转变态度,称“合同签好了就有法律效力”,必须按照合同进行投资。原来,这并非“充值凭据”,而是一份《合作协议书》。根据其中条款,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作费用5.1万元,甲方赠送乙方5000元现金券,可自用或介绍亲友消费后提现;乙方介绍顾客来店消费后可享有分红。
“我最开始只是想去体验下免费服务,谁承想不仅充值了8000元,还成了美发店的‘合伙人’!”李奶奶说,当时自己已经交费,而且店员说了这是支付凭证,签订合同是对自身权益的保障,加之自己年纪大、视力差,看不清楚密密麻麻的条款,便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签了字。
“我有点害怕,因为他们好几个人围着我,我说自己没有看清楚合同内容,但他们说我已经在合同上签字,如果不配合将承担法律风险;如果配合履行合同,只需要支付3.1万元活动价就行。”李奶奶说,无奈之下,她又分4次刷卡补充支付了2.3万元。两天后,店员联系李奶奶领取了电视机、玩具等礼品。
李奶奶告诉记者,在稀里糊涂交了钱之后,她心里其实还抱有期望,“因为当时店家口头告诉我,说几天后就可以先给我一笔3000元的分红,之后分红会越来越多”。过了几天后,李奶奶找到店家要分红,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。
起初,李奶奶根本不敢让家里人知道这件事,直到实在无法继续隐瞒才告诉了儿媳妇。黄女士得知情况后,多次与该美发店协商退款事宜,但始终未能成功。随后,李奶奶向法院提起诉讼,认为在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,要求撤销合同并请求美发店退还合作费用。
昆山法院经审理认为:关于《合作协议书》的效力问题。协议书中约定“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”,但美发店未在该协议书中签字,加盖的印章也并非公章,故认定案涉《合作协议书》成立但未生效,对李奶奶并未产生约束力。
关于支付款项的性质问题。李奶奶向美发店共支付了3.1万元,但其仅在支付第一笔8000元时有预付费充值的真实意思,后续付款行为系在被诱导下完成,并不清楚款项性质。
美发店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,应当就相关条款向李奶奶进行明确提示和说明。但美发店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履行相应的说明义务,因此需承担不利后果。昆山法院民二庭法官许廷廷指出,按照一般消费者的理解,美发店的主要业务应为提供生活美发服务。结合李奶奶的年龄、日常消费水平以及没有美发消费经历等情况,预付费储值3.1万元的行为显然不符合常理。 从案件本身来看,消费者在面对格式合同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,尤其是老年人群体,更易因信息不对称而受到不公平对待。本案中,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弱势消费者的保护,也提醒经营者在制定格式合同时应更加审慎,确保条款透明、合理,并切实履行告知义务。同时,也反映出在预付费消费日益普遍的当下,如何平衡商家经营权与消费者权益,仍是一个值得持续关注的问题。
庭审中,美容店辩称,李奶奶提出的撤销申请已超过法定时效。
经法院审查,2024年7月,李奶奶与美发店就领取礼品进行了正常沟通,到了2024年9月,她开始与美发店协商退款事宜。根据这一情况,可以推定李奶奶自2024年9月起已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撤销事由。法院于2024年11月收到李奶奶提交的起诉状,因此其行使撤销权并未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。 从法律角度来看,撤销权的行使有明确的时间限制,而本案中李奶奶在合理时间内提出了诉求,体现了她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的及时性。这反映出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承诺与实际履行不一致时,应积极主张权利,同时也提醒商家在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承诺,避免后续纠纷。
许廷廷说,从形式上看,《合作协议书》已成立,但因不符合盖章签字的生效要件而未生效,其具有形式拘束力、欠缺实质拘束力,消费者请求撤销该协议有其合理性。法院认定李奶奶对上述《合作协议书》的签订及相应付款行为存在重大误解,故支持其关于撤销该协议书的诉讼请求。李奶奶向美发店支付多笔款项,其中第一笔8000元,双方均认可为预付费储值,故予以确认;对于后续付款2.3万元,合同撤销后理应返还;美发店向李奶奶交付的礼品应视为赠与,在已完成交付的情况下无需返还。
另外,由于美发店在庭审中表示自身并无欺诈的主观故意,相关协议和营销方式只是营销模式的创新。同时,该店并无非法占有消费者财产的主观意图,其持续经营,消费者充值的资金可用于店内消费,介绍新顾客后也能获得相应的分红。因此,目前尚不足以认定该店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传销或诈骗等刑事犯罪。
最终,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署的《合作协议书》,被告美发店需向李奶奶退还2.3万元。
记者近日前往该美发店了解充值优惠情况,工作人员表示,该活动已告一段落,除了“理发充×元送×元”之外,店内目前没有其他促销活动。
预付款消费存在较大风险,凡是涉及签订合同、大额付款等情况,必须要求对方逐条解释相关条款,保存好沟通记录。对于“投资”“入股”“分成”等非消费类术语要保持高度警惕,切勿在未充分了解和理解的情况下签字。许廷廷提醒道,尤其是老年人,在遇到类似情况时,应第一时间告知子女或亲友,共同讨论决定,不要急于签字,也不要轻信口头承诺。一旦发现被骗或权益受到侵害,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、报警或向法院提起诉讼。